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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一个乡镇上,现在我门市外面就设有一个垃圾站,每天对于我们的环境污染以及臭味很大,经过多次找当地政府也没有的到解决,现在该怎么去处理这个事情呢、咨询一下我是在一个乡镇上,每天对于我们的环境污染以及臭味很大,经过多次找当地政府也没有的到解决,现在该怎么去处理这个事情呢

损害赔偿 2019-07-08 15: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解决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第六十八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中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单行法,该法第三章第三节为“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其中第四十二条中做出了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规定:“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系统地对城市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法令,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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