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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我和老公借钱买的房子,因为钱全是借我姐的,我在离婚前把房子过户给我姐。我老公还能分吗?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我和老公借钱买的房子,我在离婚前把房子过户给我姐。我老公还能分吗?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离婚 2019-08-29 08: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申请办理。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
    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办理相关业务。
  • 借钱或贷款购买的房产,房产的产权也属于购买者。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购买者的婚前财产,属于购买者所有。赠与是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房产购买者如果拥有完全的产权当然就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受赠人。《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离婚时房屋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情况
    离婚时双方对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不同的情形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取得房屋的一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不应当以当初买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对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拍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 按房屋买卖办理过程与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且是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平方米以上至140平方米以下按
    1.5%缴纳,超过140平方米按3%。(买方承担)
      
    2、印花税:按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3、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款
    5.5%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方承担)
      
    4、土地增值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款1%缴纳。(卖方承担)
      
    5、个人所得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增值部分20%缴纳(房屋现值-上道契税纳税额)或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6、房屋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按房屋建筑面积个承担3元∕㎡。
      
    7、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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