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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4.7号我方骑摩托车过斑马线,被一辆要右转的小轿车撞上了,人还在医院住着,交警划分同等责任,对方报的保险,请问一下会如何赔偿,修车费用该谁出?交警划分同等责任,对方报的保险,请问一下会如何赔偿,修车费用该谁出?

保险纠纷 2019-06-21 12: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的主体只包括驾驶员、乘客、行人此类直接参与人,而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即包括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有机动车方、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因此,当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是,要注意把握赔偿责任主体,因为当事人不追加相关责任主体作为赔偿义务主体的,法院将视为放弃相关赔偿责任注意的赔偿义务。本文将着重讲述机动车方、保险公司和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这三类赔偿责任主体。机动车方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中机动车方,包括车辆所有者、实际使用者、控制者。因为,机动车作为动车,其使用者与所有者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的。交通事故起诉
    (1)当被盗抢的机动车肇事时,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须承担责任。
    (2)雇员执行公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与雇主意洽承担连带责任;
    (3)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时,出借的车辆有瑕疵不告知,或明知借用人不具有驾驶资格仍出借的,出借人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国实行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即有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呢保险,即俗称的“交强险”。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此以机动车按规定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为前提

  •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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