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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摩托车与一辆汽车相撞,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汽车驾驶人是车主的朋友,车主因身体不适,故请驾驶人帮忙开车。摩托车司机无驾驶执照,车由亲戚赠送。汽车驾驶人执照过期未审,但有执照。车主方,汽车驾驶员,死者方,在当地交警的协商下,私自解决,赔偿给死者方56万。汽车有买保险,保险公司赔了强制险11万,汽车车主与汽车驾驶员共赔付25万,现死者方共获取36万,余下20万,请问应是保险公司赔付商业险20万,还是怎么的?死者A未收到余下20万,现将车主,汽车驾驶员,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公司撤诉,现法院判决:由车主方赔付余下的20万;驾驶员无车主是雇佣关系,故无责任。律师认为车主应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一辆摩托车与一辆汽车相撞,请问应是保险公司赔付商业险20万,还是怎么的?

保险纠纷 2019-07-09 1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一、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车辆全部都要经过保险公司定损的,核定价格,保险公司到时按定损价格赔付的,千万不要私自直接修车,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三个车都不在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维修,需要你自己先垫付的,垫付之前请查询保险公司核定的最终价格。
  •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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