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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指哪些,加班工资要扣吗

劳动纠纷 2019-06-23 17: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员工加班的地点和单位是否知情,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展开综合认定:
    1、在家加班单位知情
    若为完成本职工作,员工在家加班,家的范围属于特殊的工作场所,而对此情况单位也是知情的,所以该情况满足“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三要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2、在家加班单位不知情
    而如果员工因自主行为一时兴起,在家打开电脑把第二天该完成的报表想提前在家完成,单位对此不知道,这种情况并非单位安排,也没有加班的必要性,通常难以认定为工伤。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似乎对现在越来越多的脑力劳动者保护力度不够大,他们往往为了设计出更完美更有创意性的成果、写出视角独特语句惊奇的文章、修出360°无死角画面绝美的照片需要构思、设计、动脑筋,身体上看似没有物理行动,实际上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单位也是难以知晓。
    这种情况出现的“过劳伤”、“过劳死”能否认定工伤,目前仍有较大争议。
  • 在劳动合同中,福利待遇指的是和签约员工一样的,福利是指五险一金或休假时间,待遇是指过年过节发放物品等。
    一、一般早劳动合同中都会对工资的构成以及工资发放的时间做具体的规定。
    二、公司发放的福利包括在中秋节发放的月饼,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等。
  • 若所受伤害确实属于工伤,则保险应赔加班能否获工伤待遇,以下为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里的工作时间,不仅是指劳动合同规定或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单位要求的加班加点时间。
    节假日加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因为工作原因而引起的。节假日加班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节假日期间上班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应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应该支付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费用(详见第29条至三十五条)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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