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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两位老人(70和73岁,城市户口)过斑马线闯红灯,被小车撞伤,交警认定同责,小车只买了交强险,老人伤残鉴定为10级和9级,住院35天,对方垫付医疗费和护工费及伙食费为10万元,出院后由老人女儿护理,对方负责送中晚餐,请问怎么算赔偿费小车只买了交强险,对方垫付医疗费和护工费及伙食费为10万元,请问怎么算赔偿费

交通事故 2019-07-01 09: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法律规定的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需要提交申请书,在提交住院费用报销资料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一并核定支付。
    对于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也应当在报销医疗费用是一并核定支付,工伤职工打领条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最高人民法院法[2003]20号《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明确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再次明确“《条例》是对构成医疗事故如何处理所作的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因医疗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时,应当优先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即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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