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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意外摔倒,住进了当地县医院因为是傍晚,医生都下班了,说明天一早做一系列的常规检查,下午做手术结果上午做完检查,说静脉血栓了,当地县医院不敢给做手术,就转到了沧州市XX医院,XX医院的医生说难道县医院的医生没给你们打防血栓的针吗?这点常识都没有吗?然后我们这才知道是因为县医院耽误了,现在的诊断就是还得在等四五天,看看血栓能不能溶下去,如果好了就可以动手术了,如果好不了就只能在血管里支架做手术,给身体上受到严重的伤害,我想问一下,这个县医院耽误病情有没有责任,怎么要求索赔。XX医院的医生说难道县医院的医生没给你们打防血栓的针吗?现在的诊断就是还得在等四五天,有没有责任

医疗纠纷 2019-06-19 2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认医院有无责任。
    因为医院拖地导致地板湿滑且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提醒的,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因为医院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废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 应正常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就应该按照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一方为机动车且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以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至于对方是否购买了意外险,与事故赔偿没有任何的关系,对事故的赔偿不会产生影响。对于对方因负有事故责任而应承担的在事故中所造成的己方损失,如果符合意外险理赔条件的,则对方可以自行向承保意外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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