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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了50万给人家,人家用房产证抵押给朋友,公证过了说如果到时不还钱就可以卖房子,现在那个人不还钱,朋友可以卖房子吗?人家用房产证抵押给朋友,现在那个人不还钱,朋友可以卖房子吗?

房产纠纷 2019-09-14 17: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于房子个人抵押这一问题,例如:
    1、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个人证件,抵押物权属证明、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等,具体细节因地而异。
    2、以房产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以车辆抵押的,最高不得超过60%;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抵押的,最高不得超过50%。
    3、办理抵押需要到相关部门(房管所、车管所、土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抵押并不转移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是抵押人要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则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4、债务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优先处理抵押品作为补偿。关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怎么办理,请参考以上几条。
  • 借房产证作抵押 :第
    一、要看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有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如果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就要看你们有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之规定,该抵押无效。

    二、如果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既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也没有根据抵押担保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你抵押担保合同就不成立,更谈不上什么生效了,你可以不理银行。

  • 1、抵押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
    2、房产是否有权利限制(被查封冻结)情况。
    3、签订合同后,需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贷款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的协议,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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