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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一个三岁半,一个一岁,两套房子一个交完款,一个按揭,但交完款的房子是女方婚前买的,婚后男方出了很少的钱,但婚后加了男方的名,按揭的房首付大部分是女方出的,现在想两个孩子归女方交完款的房子归女方,按揭的归男方,按揭的房子要比交完款的房子贵一半。两个孩子,一个按揭,现在想两个孩子归女方交完款的房子归女方,按揭的归男方

离婚 2019-07-14 20: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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