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书的规定不同意,离婚协议书能作废吗?不能作废的话是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吗?如果起诉打官司的话,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过了这个诉讼时效,离婚协议书规定的财产分割还能再重新分割吗?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书的规定不同意,不能作废的话是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吗?离婚协议书规定的财产分割还能再重新分割吗?

离婚 2019-07-05 19: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假如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的话,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和材料: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另外,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 离婚协议的地位和作用:
      
    1、如果是协议离婚进行离婚登记时起着支撑作用,没有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起诉到法院时,夫妻的离婚协议只能起到辅助证据作用,当事人一方产生异议或对协议反悔时则失去了效力,一切以法庭调查和判裁定为准。
      
    3、如果是离婚登记后,就财产、抚养或与之有关的问题产生纠纷提起诉讼时,离婚协议承载了法定效,离婚协议的事项一般会作为判裁决的依据。
  •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均分 债务共同偿还 子女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即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则不能通过行政程序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从协议离婚的条件来看,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达不成成协议,那就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惠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