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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购买的二手房,房东把房产证给我了,后来把房产证拿去鉴定,结果房产证是假的,房东就把房产证要回去了,现在卖不掉房子,请问如何与房东打官司? 现在手上就只有房屋买卖协议与收据,有两位见证人,有签名但是没按手印。房东把房产证给我了,后来把房产证拿去鉴定,房东就把房产证要回去了,请问如何与房东打官司?

房产纠纷 2019-07-05 08: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
    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
    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
  • 居间协议:也叫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是常说的中介合同或中介服务合同。房屋中介就是典型。中介机构的行为属于居间行为,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纠纷与居间行为有关,中介机构需要承担责任
  •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不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清除租户。
    2、你可以书面要求卖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如果买卖合同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比如说违约金等,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过户前,但卖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在卖方没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你扣了对方房款,作为合理抗辩,不构成违约。
    4、如果卖方还不履行义务,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交房,同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逾期交房期间占用房屋的租金损失。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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