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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转让的机动车,当时没有报废,但是车辆登记名还是张某,目前这辆车已经转让两手,由张某转给王某,后又转让李某,李某于今日驾驶该车于凌晨5点发生交通事故(已是报废车辆),责任怎么划分?十几年前转让的机动车,但是车辆登记名还是张某,目前这辆车已经转让两手,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 2019-07-20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办理过户转让手续,需要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和保险齐全,有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件材料手续。
      过户时需要双方当事人和车辆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所属车管所办理,需要当事人双方出示身份证,如当事人是异地户籍,还需要提交当事人在本地居住证。
  • 车辆报废保险能退吗,  保险合同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保险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出了特别规定,应优先于保险法的一般规定得以适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延缓车辆报废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四川省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 还有未登记的车辆是不能上路的,因为登记不了,自然也就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交警要扣押车辆,保险公司也不能理赔,所有损失都是个人承担。
    如果你是新购买的车辆,购买后及时投保了,还没来得及登记落户,发生事故了,保险公司是正常理赔的。
    就看你的具体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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