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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按揭房。去年做生意亏了很多钱。然后有四五个月没还进去。每个月的按揭款。银行中途确实打过我电话。我也还了一点丁点,还是有逾期。我买这个房子的时候不是有开发商做担保贷的款吗。然后银行直接到这个开发商里的保证金一次性把剩余款全给扣了。现在开发商起诉我要我归还51万还是有逾期。我买这个房子的时候不是有开发商做担保贷的款吗。然后银行直接到这个开发商里的保证金一次性把剩余款全给扣了。

银行 2019-07-11 20: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般担保在债权到期后,只有在债务有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才可要求担保人还。
    连带担保在债权到期后,可以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也可以将两人一起起诉。

  •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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