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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小孩2018年1月份幼儿园放学回来声音哑了脸很红门牙也少了一颗,之前以为小孩惊吓了就请了几天假学校带去老阿婆哪里看惊吓当时好了一点我就送去幼儿园上学了,没想到过了几天完全不会说话了,我又带小孩去看惊吓回来没好,后来以为小孩感冒还是上火又带去医院看,看了又不是感冒只是上火开了药,后来吃了不上火了,可是我小孩一直还不说话到现在一天比一天痴呆状态,晚上睡觉天天做噩梦听到外面一点点声音马上惊醒叫妈妈,后来带去看心理医生在医院检查医生说检查什么病都不像,叫我带小孩沙盘游戏治疗,可是沙盘游戏治疗4次了小孩还是不会说话痴呆一样,而且天天吃不饱吃的肚子好大,不知道怎么了?想去幼儿园问老师她说我小孩本来就是那样,然后派出所说自己去教育局反应,打电话问教育局她说有什么事法院说,现在幼儿园没有一点责任,小孩检查看病也花了不少钱,可是小孩还没好,我想问问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不能让幼儿园承担一些责任可是我小孩一直还不说话到现在一天比一天痴呆状态,后来带去看心理医生在医院检查医生说检查什么病都不像,能不能让幼儿园承担一些责任

刑事辩护 2019-07-06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做医疗事故鉴定,追究医生的责任,根据鉴定结果主张损害赔偿,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含抚养费赡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美容费.因赔偿数额及项目涉及因素较多,如需赔偿法律意见可再联系我。
  •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关于幼儿园过错责任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的保护义务包括安全教育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对幼儿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活动前,检查场地、设备、幼儿衣着(鞋子),交代纪律与游戏规则;
    规范管理完善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饮食卫生、安全保卫、健康检查等制度),制定合理、明确的幼儿行为规范制度;确保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用具等符合安全标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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