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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一年了,现在打算再婚,所以想给孩子改名字,随我姓。 孩子改名可以到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离婚 2018-08-07 1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会有所不同。
  • 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要满足这些条件: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龄要满30周岁,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
  • 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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