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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给朋友几万块钱,没有写还款时间,刚开始管他要,他一直拖,然后消失了最近才回来,把他给起诉了,法院判我输了,说,诉讼时效过期了,我想问一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没有写还款时间,把他给起诉了,法院判我输了,诉讼时效过期了,我想问一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诉讼 2019-07-13 19: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不因此丧失实体请求权。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予以保护,但权利人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愿意履行的,权利人有权受领 。
    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已经完成为理由而反悔,或主张权利人受领履行属于不当得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权利人也可以予以拒绝。

  • 1、依据民法通则136条第一款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如果诉讼时效届满后,赔偿义务人自愿给付,可以不受诉讼试下约束。但是,如果对方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则当事人难以实现维权的目的。
    2、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已过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证明在诉讼时效届满前6个月,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己方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为诉讼时效中止,在中止的原因消除之后,诉讼时效事件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在中断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可以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下,且刨去该情形的影响,尚未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发起诉讼。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6条、137条、138条、139条、140条
  •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将由司法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其中由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伤害程度较轻,可由当事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刑事自诉,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就民事赔偿提起民事诉讼,由当事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关于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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