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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我丈夫在保定贷了64000元,只拿到了61000元,对方说是先扣一个月的还款。是平安普惠的。现在农行关闭了第三方支付,不能代扣了,让办工商银行的卡,继续代扣。当时贷了36期,每月还款3050。到期一共要还109800元。现在还了20期一共61000元了。我可以只还本金吗?少还些利息吗?他这是不是不合法的高利贷。因为家里现在太困难了,实在还不起。每月还款3050。我可以只还本金吗?少还些利息吗?是不是不合法的高利贷。实在还不起。

债权债务 2019-06-28 13: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假如银行一年期的利率是4%,则融资机构不超过16%即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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