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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铺面以前是我自己开早餐店的,我自己做了3年多,现在转租给别人了,签的合同是商铺租赁合同,因为我们的铺面是住房用地,前段时间我的租户去办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说住房用地是不能不理的,现在我的租户要求我退还押金6000块还有交了的一个月租金3200块,并解除合同,他说如果可以沟通解决最好,不然就走法律程序,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我不退押金和租金给他,会有什么后果?签的合同是商铺租赁合同,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会有什么后果?

合同纠纷 2019-07-27 14: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先和房东商量是否可退押金。虽然房东大都不会退押金,但也要试一试,可能会遇到好的房东,体谅你的难处,爽快的退给你押金也是有的。另一方面,也是知会房东一声你不再继续住了,租金不再向你要了。
    通过转租向租房的人收取押金。这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房东不愿退押金,合同不到期,自然房东也没有错,这就需要你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或者找房产中介把房租出去,还能减少点损失。
    通过转租,想要从续租的人那里拿到押金要提前和租房的人说清楚。把租房合同以及押金证明这些和房东签订的文件拿出来。通过租房人的确认后,再和续租的人谈谈,要求对方先把押金给你,你再写给对方开一个押金证明,或者把原有的押金证明签一下你的名字,注明以后房东退押金的时候直接退给租房的人。
  • 商铺租赁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的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状况及修缮责任;有关转租的一些约定;合同变更、解除的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一些其他条款等等。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的解读一下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 在租房期间终止合同的行为肯定是违约的。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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