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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骑电瓶车走转进厂门,对方骑电瓶车有南向北直行,两车相撞我方膝盖下缝六针,对方左臂骨折,对方车上还有一个小孩坐在前面,小孩没受伤,现交警判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但没有具体划分比例,我方该怎样赔偿,对方现在是在全职带孙子孙女,现在意思是大孙女上学接送费小的照顾费也要我方出两车相撞我方膝盖下缝六针,现交警判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我方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7-04 14: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涉及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以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 受伤,赔偿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2、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通常来说,交通事故的一方不管应负多大责任,只有不是受害方全责,一般都是由加害方的保险公司赔,也就是机动车方,如果双方是机动车,则按交警责任划定的范围来修车,如果一方是非机动车,一方为机动车,且有人员伤亡的,一般先由交强险赔付,不区分责任大小,交强险赔完后,由商业险赔付的则按责任大小来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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