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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婆上个月在单位发生了工伤事故,单位没买社保也没买工伤保险,我应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8-02 1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工伤险可以到社保局办理。
    单位的参保手续无论你公司大小,程序都是一样的: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一式二份)。
    4、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类补助),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按60%缴费,高于社平工资60%按实际工资缴费。缴费工资最高封顶数为社平工资三倍。
    5、根据单位填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产生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应收应付帐。
    6、养老金发放,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或邮局统一发放。
    7、养老征收由所在地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时间在每月初。
    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20日办理各项异动业务。
    9、参保单位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
    除了工伤险之外,也可以考虑购买商业保险里面的团体意外险和团体住院医疗险,每个人的费用根据保障内容、工作内容、年龄结构、投保人数、过往理赔经历等等的不同,也会存在一定差异,大概100元到200元左右。
  •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只要员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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