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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儿媳要离婚,但女方把自己的钱购置房屋,领产权证时还写上了父母名字,现在再分割男方的的财产,男方可以分割女方的房产吗?请问儿媳要离婚,但女方把自己的钱购置房屋,现在再分割男方的的财产,男方可以分割女方的房产吗?

离婚 2019-07-07 23: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对于婚内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的方法达成协议的,只要记录到离婚协议书中即可。如果不能解决,就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房产分割的问题。
    通常来说,法院会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一般规定,对夫妻双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 婚前购置房屋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在婚姻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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