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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担保,条据约定借款担一年,我是担保人,现在放款人起诉担保人,借款人失联,时间已经过了三年,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借贷担保,现在放款人起诉担保人,借款人失联,时间已经过了三年,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19-07-01 1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和担保人签字先后有什么区别?
    一.担保存两个合同关系: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2. 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
    二. 担保合同是对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担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三. 综上: 担保人应当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借款人自己提供担保的, 由借款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 你们起诉借款人,主张偿还债务。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民间借贷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但要注意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不动产抵押的,还要进行抵押登记。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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