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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卖出房屋,总价53万,买方要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尾款。已签订合同以及收取28万定金加首期。由于买方尾款比较久才能付清。我现想追加2万以作我长时间等待的补偿,是否成立?通过中介卖出房屋,买方要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尾款。由于买方尾款比较久才能付清。是否成立?

银行 2019-07-24 07: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租赁的房屋被卖出之后,租房合同期未满可以继续租赁。这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该转让所有权的行为不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基于原租赁合同对抗租赁物新的所有人基于所有权的权利主张,直至原定租赁期限届满。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突破了债权的一般效力,有力地维护了承租人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物尽其用原则的贯彻。
  • 签订涉外合同所遵守的原则:
    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一点同国内的合同是相同的。
    三、适用国际惯例的原则
    适用国际惯例是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趋势。当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惯例有: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法协会制订的《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500号文件《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外,还有一些通过标准合同所形成的行业惯例和长期流行于某些行业中的惯例。
  • 按揭就是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只是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利率是不一样的,准确的说购房贷款合同的全称是个人住房贷款(商业贷款)合同,只有签订了这个贷款合同银行才会办理贷款手续,不然银行是不会放款的,每个银行的合同名称不尽相同,不过都是差不多的。
    办理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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