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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网络借贷1000,七天还款日快要逾期时因个人原因还不上,然后对方告诉我可以延期延期一天收100,之后我还款1000元逾期了1天 问我要300元逾期费和销条费,我想问我是不是被骗了本人网络借贷1000,七天还款日快要逾期时因个人原因还不上,是不是被骗了

债权债务 2019-07-12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超过两年没有起诉债务人,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或者即便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祛除该影响后仍然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在庭审之中债务人是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了超过诉讼时效,这必然导致债务人无法实现维权目的。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债务人随时可以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约束。
    4、诉讼时效届满前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诉讼请求权,为诉讼时效中止,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继续计算。
    5、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在中断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5条、138条、139条、14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6条
  •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贷,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p2p网络借贷被骗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在确定被骗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报警;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当时购买记录,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做好长期跟踪的准备(这种金融类案件,周期都会偏长一点)。
    第二,第一时间控制老板,想办法让警方批准逮捕,防止老板携款逃跑,要是出境就更麻烦了,所以要赶在他逃跑之前将他抓捕归案。
    第三,冻结资产,保障自己的权益。既然老板已经还不起钱,就赶紧联系警方冻结其名下的资产和银行卡账户,防止跑路和财产转移。
    第四,如果警方无动于衷,那收集好证据,可以联系当地的媒体进行报道,或者通过微博,论坛进行曝光,一定要造成影响,必须要给当地的派出所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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