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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租了3个月的房子,然后住了一个多月,忽然公安局检查要求搬走,问房东,他说安排好了,一个人交800块钱就不用搬走了。但是我还是选择了搬,现在要退剩余的钱,房东说转租没有提前一个月说算是违约。合同里边说特殊情况可以不算,这应该不算违约吧。就是租了3个月的房子,还是选择了搬,房东说转租没有提前一个月说算是违约。

合同纠纷 2019-07-23 15: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转租房子要满足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 什么情况转租人可以再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 以下称: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租客为承租人 首先,转租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否则视为非法转租,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你所受到的损失也只能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如果承租方是经过出租方同意进行合法的转租,那么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具体权利义务要按照你们合同约定的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要经过出租人同意或者授权,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你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至于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要看你是否达到约定解除的条件 或者是否达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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