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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故意隐瞒他有私生子的事实,现在又提出离婚

离婚 2019-07-03 11: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1.可能涉嫌的是重婚罪,但构成条件是:有私生子的一方与人在外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他们又领了结婚证。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如果只是生了私生子,却没有再领结婚证、也没有与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就不涉嫌犯罪,只是违法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离婚时少分对方财产,其他的不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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