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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期间,丈夫却在外面嫖妓,我觉得再也过不下去了,想离婚,有两个小孩,大的五岁,小的刚满月,财产只有一套房,要是离婚,孩子会怎么判?财产又怎么判?我怀孕期间,想离婚,有两个小孩,小的刚满月,财产只有一套房,要是离婚,孩子会怎么判?财产又怎么判?

离婚 2019-07-19 1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只要你具备收养条件,就可以收养“二孩”。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如有两个孩子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一人一个,但是若一方存在较大的过错或者经济实力不足以抚养孩子的话,则会将孩子判给一方。
  • 1,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2,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3,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 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具体情况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 、是否有充足时间照顾子女等等。相关司法解释跪地,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久治不愈的疾病等情形,可以跟父方生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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