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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协议中规定:实习期间离职,需交违约金,这一条款是否合理,有效(还未毕业,实习一年,不培训)

合同纠纷 2019-07-11 1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你说的情形应属专业技术培训,关键在于是否订立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
    如有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有条款明确培训费用和服务期要求的,按约定办理;如没有约定服务期的,该培训为岗前培训,不存在违约,也就无所谓支付违约金了。
  • 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法律如何规定违约金的?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这一条的意思是,单位出钱送劳动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劳动者答应学成之后,为单位服务若干年。
    而未满若干年,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这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培训费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乘以违约年限,是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23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保密业务,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答应一定年限内不到与原单位存在竞争的岗位上工作,单位支付保密费。
    如果劳动者违约,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形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违约金都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第25条: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对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如果你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除了公司答应你送你培训的违约金外,不用管其他的违约金。因为其他的违约金天然无效。
  • 单位延期发放工资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若单位按月对你进行了技术培训,你需要服务至约定的期限,若没有符合法定的离职条件,则须承担违约金。此处的“法定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约金”也不一定必须按单位约定的金额。
    若单位有未按期发放薪酬等违法行为,你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也就自然无效了。
  • 实习生参加培训时一般由所在学校与培训企业先签订一定期限的培训合同,合同中会约定实习生离开时的违约责任承担,如果你与学校也有参加培训协议,就应该按培训协议履行,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正规的技术学校不会这样做,因为实习属于技术学校教学计划范围之内的课程,学校有义务保障你完成,反之,如果你没有完成实习任务,将影响你的毕业成绩,甚至无法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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