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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的女性10年前,我父亲过世后,当时我和我母亲以父母生平积蓄购买了一套100天方平方的住房,当时房产证上就是以我为户主,后来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双方结婚后育有一小孩,后来母亲也于两年前过世现在我与老公因感情不合打算离婚,在房子的问题上有了争执,他说这房子是婚后我母亲留给我的遗产,应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我认为这是我的婚前财产,因为婚姻前房屋的户主就是我 ,我想请教一下这套房产的到底归属于谁,是不是属于我的婚前财产

离婚 2018-08-07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偿还的贷款部分向对应的拆迁补偿以及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同时考虑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存款部分,如果你能知道帐号并且产清楚近期内被其转移的,该财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子女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因孩子一直由你照看与你感情较深这是你的优势,但你需要证明你有抚养的能力或条件,这样对你会更有利。

  • 一、婚前财产,归男女双方各自所有;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房产,首付款份额为出资方子女所有,共同还贷部分,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享有份额。
    二、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上海地区审判实践中,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写谁的名字并不那么重要,关键还是要看房产的取得和出资情况,房产的出资情况直接决定了是否对该房产享有权益,享有多大的权益。
    三、最具有法律效力的首付出资证明是出资方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或二手房上家转账汇款的银行交易记录。 如有其它问题,建议寻求律师帮助,可联系我进一步深入咨询。
  •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如果要将二人的名字都写进去,依法是可以的,可以以赠予的方式,将另一人的名字加进去,另一人是受赠方,受赠后,该房屋属于共同共有或者约定按份共有。链接: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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