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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驮孩子去上学,直行,对方轿车半路掉头,刮到我电车后边,我摔倒了,孩子也摔在马路上,轻伤,对方打120,我报警,在医院拍片,我和女儿骨头都没事,只是软组织受伤,就回家休养了,十多天没挣钱,孩子膝盖也十多天才好,能要求对方赔偿多少我骑电动车驮孩子去上学,轻伤,在医院拍片,只是软组织受伤,孩子膝盖也十多天才好,能要求对方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7-12 07: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因工受伤且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用人单位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工作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因严重违背合同约定、严重违反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包括因工负伤的情况。
  • 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加害人都要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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