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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开发商商铺,然后在同一个时间和商管公司签定租赁合同,而一直没有给我租赁费,我起诉胜诉,但法院执行不来钱,目前想退房但是地方法院判决败 诉。涉及400户,这种情况有办法吗?然后在同一个时间和商管公司签定租赁合同,我起诉胜诉,但法院执行不来钱,这种情况有办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8-31 1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过起诉后,欠款人依旧未还款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被告所有的银行卡,企业开户行都会被冻结,法院可以以合法途径查询被告的所有开户信息。如果被告已经转移财产了,被告将会被列入全国失信人黑名单,被执行人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将被进一步压缩。
    禁止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和高铁,动车和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子女报考公务员受限;子女上好学校受限;限制办理信用卡,买房贷款;养老金、拆迁款、房产拍卖款等会被直接扣留,被执行人的车辆驶向高速路将会被扣留;还会被限制出入境等。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1房屋租赁合同最长只能签订20年。超出部分视为无效。2如果在合同上只写租赁的起始时间而没有到期时间,则属于租赁期间约定不明。则你的房屋租赁合同系不定期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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