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09年因生意问题,对方欠我40万元整,并写下保证书于2009年9月26日全部归还。结果一直到2011年7.11还尚欠25万元整。一直到2016年陆陆续续还款至今仍剩下125000未归还。打的有欠条。请问我如果走法律途径起诉他,可以要回钱么打的有欠条。请问我如果走法律途径起诉他,可以要回钱么

债权债务 2019-07-01 18: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你好,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债务关系,想要讨回欠款,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将对方诉诸至法院。具体的流程如下:
    1、准备起诉状、双方信息、证据等材料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2、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二、起草《还款承诺书》应当注意的事项:

    1、应精准表述欠款事由
    首先得把欠款的事由表述精准,不能就简单只写欠款数额。欠款事由要详细到:为何欠款?共拖欠多少本金?利息如何约定?违约金多少?应当何时还款?从签订《还款承诺书》之日起延期到何时还款?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等等。你表述的越详细,越具有可操作性。

    2、应约定违约责任
    债务人虽然起草了《还款承诺书》,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到期依旧还不上欠款的可能,所以得在还款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提请注意的,就是关于承诺分期还款的问题。如果是分期还款的,可以要求在还款承诺中加上:“如果债务人有任何一期还款逾期的,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这样约定的好处就是能督促债务人及时还款。

    3、应由债务人亲笔签名
    在《还款承诺书》签名之处,务必让债务人亲笔签名,而且务必写清债务人是在哪年哪月哪日出具的《还款承诺书》,以便日后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定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