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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银行贷款的事,我姑父是陕西信合主任,因为借了我父亲的身份证,银行存有我父亲的户口本复印件,姑父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10万元,我父亲没有签字,但是那个贷款已经在我父亲名下啦,我父亲也没见到过那10万块钱。莫名其妙名下贷款10万,这个钱我们应该还还是不还?因为借了我父亲的身份证,但是那个贷款已经在我父亲名下啦,还是不还?

离婚 2019-07-26 16: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1、要有固定收入,要看工资明细;
    2、年满18-65周岁;
    3、如果贷款用于经营或购车,要有担保人和抵押;
    4、征信良好。
    贷款申请资料:
    1、贷款人身份证;
    2、贷款人近半年征信信息,且征信信息良好;
    3、贷款人名下近半年的银行卡流水,无中断;
    4、贷款人居住证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近三个月水、电、费煤气发票);
    5、贷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6、社保、保单、公积金月供也可贷款。
    如果想贷更高的额度,可以做抵押贷款,例如房、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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