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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农村低保需要什么条件?我爸2016年得的脑血栓疾病,我是申请人女儿家住的是公公的楼房,名字是我公公的,算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吗?我家贷款买的车,有车我家我爸就不能办低保吗?农安县农村低保需要什么条件?算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吗?有车我家我爸就不能办低保吗?

离婚 2019-07-18 13: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低保申请申如下: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四)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五)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六)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七)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分家析产后,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就发生了转移,不能再认定共同财产。
    需要指出的是: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不动产,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还是父亲的,这时,应认定为父亲的独立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的终止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
    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
    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及财产分割开始。
  • 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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