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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长沙一家私人的标准件厂打工十多年了,早几天上班时被一个断裂后弹起的模具碎片击中右眼,导致右眼失眼.请问这应该算作几级伤残?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应该申请工伤偿款,还是出院后再申请?应该要找哪个部门?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麻烦律师给我讲一个大概的流程,在此万分感谢!!!

合同纠纷 2018-08-07 2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人士介绍,首先,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上述规定;另一种是该法第41条规定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其次,申请先行支付的程序。一是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
    17、18条的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工伤的性质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是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属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还应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另外,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两种情形,所支付的项目并不相同。王先生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仅限于医疗费用,而不包括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且为合法的员工。
  • 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建议联系当地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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