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乡下宅基地房屋,证上的立基人是爷爷奶奶和大叔3人。爷爷奶奶生有3个儿子包括大叔。奶奶2年前已过世。现在爷爷想把宅基地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立遗嘱给大叔,可以吗?是不是先要把奶奶的法定继承先安排好?乡下宅基地房屋,现在爷爷想把宅基地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立遗嘱给大叔,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19-08-13 1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合法处分形式,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而所谓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也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至于法定继承人的赡养义务,跟继承权更是两码事,赡养义务是法定强制的,是子女对于父母之前抚养自己长大的一种回报,无论是否有遗产可以继承都应该尽到赡养义务。
  •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不能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不会受理。
      对于农村房屋所立遗嘱,如果房屋的权属无法界定,如农村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产权证,而立遗嘱是对自己生前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所以,在无法提供房产权证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进行遗嘱处分,公证处是不会受理上述公证的。
      但当事人可以立自书遗嘱,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日后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有遗嘱的房屋的产权归属:首先看全部继承人是否对遗嘱有异议,如果没有异议,那么遗嘱,可以直接持遗嘱和亲属关注证明到房管局报哪里过户手续就可以。部分地域要求对遗嘱进行公证,或者要求通过法院的确权解决。
    按照房管局的要求进行就可以。
  •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西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