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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生前借了一笔高利贷(月利率),因病去世后债主前来要债,家里钱款已在家父生前求医时候花费一空并无遗产。时隔几年债主来要债,在家父去世的这段时间这笔钱的利息会不会计算?家父生前借了一笔高利贷(月利率)因病去世后债主前来要债,在家父去世的这段时间这笔钱的利息会不会计算?

综合法律 2019-08-09 0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或者非金融机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非银行借贷资金,通过约定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利率多次放贷给他人的行为,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放贷者把放贷当做一种商业行为,利息奇高。规模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
    因此,情节严重的放高利贷行为,如金额巨大、采取暴力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即构成非法经营罪。
  • 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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