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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个人有民间借贷。我是公司股东,老婆是法人。债权人起诉我会影响公司吗

债权债务 2019-08-08 1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被起诉后需要做以下准备: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另,如果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拒绝还款。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归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附范文一则:
      起诉状
      原告:XX,男,XX年月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号.
      被告:XX,男,年月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号.
      诉讼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 所以对债权人而言,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能不能向公司股东追债,要看股东出资状况。要是已经足额出资的,就看其是否履行法定清算义务,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只是一般人不易对股东出资、屡行清算义务等进行调查取证,最妥当的就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调查,这样更有利于追债索偿。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72条条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互相转让股权的,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小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将股股转让给集体股(一般为职工持股会的名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要受到更多的限制:
    (一)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还受到以下限制: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公司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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