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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4.2米箱货,8月3号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是全责,现在还没给我修好,我可以叫对方给我点补偿吗?8月3号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是全责,现在还没给我修好,我可以叫对方给我点补偿吗?

交通事故 2019-07-08 16: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诉讼后被告不赔:
    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
    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也就是法律规定的被抚养人的主体资格并非是根据是否达到退休年龄确定的,而是根据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确定的,如果被抚养人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是不能主张或者不能足额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
    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应有劳动部门的鉴定结论。是否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由当地民政部门或街道出具证明。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计算表 (受理机关 ) 项目 摘 要 金额(元)
    1、医疗费 附单据 张,合计金额(大写) 元
    2、误工费 A、有固定收入的(证明、工资表等),误工 天,每天 元; B、无固定收入的,误工 天,每天 元。 (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A、有固定收入的,护理 天,每天 元,合计 元; B、无固定收入的,护理 天,每天 元,合计 元。
    4、交通食宿费 A、交通费票据 张,合计 元(详见证据清单); B、食宿 天,每天 元,合计 元。
    5、住院伙食 补助费 住院 天,每天30元,合计 元。 《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07年8月1日执行。
    6、营养费 需加强营养 天,每天 元,合计 元;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
    8、残疾辅助 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说明: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建议申请鉴定。
    9、必要的康复费 以鉴定结论为准
    10、后续治疗费 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
    11、被抚养人 生活费 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2、处理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交通食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河南省一般工作人员市内交通费20元/日,住宿费150元/日)
    13、精神抚慰金 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酌定
  • 财产损失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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