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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公司上班有近两年多,想离职不干了,之前与公司签了培训协议,这次要离职公司要扣3000元,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想离职不干了,之前与公司签了培训协议,这次要离职公司要扣3000元,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7-19 08: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然,现在许多公司会利用协议的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员工履行培训协议的约定,即在被辞退时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损失。但因为双方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在先的前提下签订的协议,因此应该是在劳动关系范围内考虑违约情况,所以员工可以拒绝支付违约金。
  • 根据根据,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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