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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健身教练,和健身房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违约金是一万元,培训费用是八千左右,为期两年,现在还有6个月期满,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准备辞职,这个违约金要怎么赔偿?和健身房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为期两年,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准备辞职,这个违约金要怎么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8-08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违约金和赔偿金。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可见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
    而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另外,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的,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约定。
  • 《劳动法》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⑴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⑵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⑶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⑷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⑸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⑺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⑻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有上述第⑻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首先关于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法定条件之一就是参加了专业技能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在培训协议中一般约定有服务期及违约金。这个是法律承认的。
    如果你要避免支付违约金,就需要证明你没有参加专业培训,或者参加的培训不是专业培训。
    在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了培训协议以及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通常都会被认可,你不支付违约金就离职的可能性很小,很难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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