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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和另一公司有合同纠纷,我们起诉后他们上诉了,但没缴纳上诉费二审法院已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一审判决是10日内支付货款,麻烦问下二审裁定了我们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吗?还是像一审那样也要等一些天后才能申请执行呢?另外,申请强制执行是在一审法院申请吧?谢谢麻烦问下二审裁定了我们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吗?还是像一审那样也要等一些天后才能申请执行呢?申请强制执行是在一审法院申请吧?

案件执行 2019-08-09 09: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一审判决生效前,对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上诉进行二审,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诉就可以的。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 当事人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申请书,经过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则予以立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向申请人出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一般包括如下7项事项:
      
    1、 被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案号。
      
    2、 申请执行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自行和解的权利。
      
    3、 申请执行人承担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义务。
      
    4、 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5、 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和对方和解的,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6、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规定履行的指定期间。
      
    7、 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执行庭执行员姓名、联系方式。
  • 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
    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
    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

  •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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