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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意外怀孕了,不得不与一个交往了近四年的男人结婚,他好吃懒做,吃喝嫖赌,但平时会装得道貌岸然。在我们这样的环境中,无耻的男人比比皆是。他一直阻止我去流产,现在三个月了我也怕,所以想着认命。经济上我比他好,他经营的小公司很不稳定。我们都不甘心就此去结婚,他是因为担心不能自由地去放纵,我是担心生活不平静,经济不稳定,我和孩子的生活不能保障。帮我全面的建议一下,我该如何保障我现有的财产和今后的财产?因为我现在没有任何负债,他还有负债,他是不会愿意和我去签婚前财产协议的。当无奈只能认命的时候,也只能想着如何改善一下了。多谢各位!

离婚 2018-08-08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旦发生纠纷,书面凭证是最好的证据,比较容易解决。而婚前财产协议应该由夫妻双方在婚前自由拟定,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婚前财产的描述及价值确认,必要时应开列清单;  
    (三)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及是否附带债务等问题;  
    (四)婚前财产的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的核算;  
    (五)婚前财产婚后处分产生的收益归属;  
    (六)婚前财产的管理、使用、维修、保护等原则;  
    (七)约定书生效的条件等;  
    (八)双方签字、指印及见证;  
    (九)约定书的签订时间。  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的合法权益,增加婚前财产协议的权威性,有利于婚前财产纠纷的解决,夫妻在拟定完毕书面的婚前财产约定后,最好及时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 签订合法婚前财产协议具备的要件:  
    1.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形成书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  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  
    (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若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了,则该协议会因生效条件未具备而自动归于无效。  
    (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中对于相关财产权利的取得既能够以履行一定义务为对价,也可以设定一个对价条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权。  
    (3)协议的载体唯一性。《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定财产制确定婚后财产的归属。
  • 根据,你所说婚前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都应当认定为有效,并不需要公证机关部公证才有法律效力。你们第二条的约定,也应认定为有效约定,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自动转变为婚后财产。
    也就是说只要能构证明,只要是婚前个所财有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建立后,也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仍按个人财产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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