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原生产队承包的土地彼国家征收修路,生产队以前我们是有分耕地的,由于外出工作生活,二十年前土地分配时没有领耕地,戶囗也不在农村。请问有权分征地补偿费吗?原生产队承包的土地彼国家征收修路,二十年前土地分配时没有领耕地,请问有权分征地补偿费吗?

征地补偿 2019-07-11 1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征地常常会涉及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全国各地拆迁各有各的政策,但拆迁补偿基本原则是相似的:
    一、私房拆迁按面积不按人口;公房拆行按人口不按面积。这是因为私房拆迁是对旧房房屋进行补偿并非对土地进行补偿;公房拆迁因房屋是国家的,只对居住使用人今后买房进行补偿,因此按人头来。
    二、私房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各地都会制订明细的方法,按地段、房屋结构、成新、朝向、景观、装修等不同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不会出现你担心的空壳房屋按装修房屋一个价补偿的情况。
    拆迁标准会在拆迁前召开听证会通过。
    三、安置基本采用产权置换和货币安置两种。货币安置就是支付旧房拆迁补偿金,不再介绍。产权置换一般是根据拆迁面积给被拆迁人重新购置新物业,一定面积内的单价会比市场价便宜。
  •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物权法》有如下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