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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媳妇怀孕八个多月,被一个喝酒的人推了一下,顶了一下腰,闪到肚子,去医院保胎,医生诊断是先兆早产,今天我拿着病例去做法医鉴定,法医说我媳妇没有外伤,没法做鉴定,可明明医生说我媳妇这早产症状跟那人推我媳妇一下有百分之百的关系,诊断证明,病例上都写的是先兆早产,请问喝醉酒那人有法律责任吗我媳妇怀孕八个多月,去医院保胎,没法做鉴定,诊断证明,请问喝醉酒那人有法律责任吗

综合法律 2019-08-27 19: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人身伤害等级或伤残等级签定,是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依法定程序、法定标准而进行,对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定程序中没有要求相对方必须到场(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对方当事人到场的),不到场不影响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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