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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把我的车撞了之后逃逸,第二天我们协商好之后给了我3000元的赔偿金答应给我修车如果没有,然后他让我跟他去做第二现场骗保,让保险公司跟交警发现了,把车扣了。然后我找人把车要出来了,然后我说找关系花了12000,他给我录了音。然后他报警说我诈骗。能成立吗?第二天我们协商好之后给了我3000元的赔偿金答应给我修车如果没有,然后他报警说我诈骗。能成立吗?

交通事故 2019-07-09 1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超过交强险的部分不予以赔偿。   
    1、交强险: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1)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②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A、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B、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C、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交强险的免责范围:   ①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A、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B、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C、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D、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并非交强险的免责范围,因此,交通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理赔。   
    2、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交通肇事逃逸是汽车商业险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可以在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范围内免责。
  • 双方可以自己协商解决处理,并不是可以不经过公安机关,自己直接自行协商处理,当然,只要受害方完全满意,也是可以的,但是,所有的赔偿都需要驾驶人个人全部承担,像保险公司的其他单位和部门是不会帮助承担理赔什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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