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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夫在婚姻存续间背着我偷贷款网络借贷+平安普惠贷,婚内按时还款,我们离婚后他没有按时去还产生了黑点跟违约金,我想问下这些我都不知道的情况而且再离婚后才违约的会影响我的信用和跟我有关吗?这几年我们的银行卡流水都是他拿我的钱多,还有我们在婚姻存续间买了一套房,这套房都是我自己的钱跟我爸的钱,还款人也是我一个,流水都是从我账上走的,他没有出一分钱,离婚后也是写给我的,还款也是自己的。这样他要是有欠款会影响我的房子吗我想问下这些我都不知道的情况而且再离婚后才违约的会影响我的信用和跟我有关吗?离婚后也是写给我的,这样他要是有欠款会影响我的房子吗

离婚 2019-09-11 23: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追债有多个过程:
    银行自己催 一催、二催加三催
    头几个月内,银行信用卡中心会定期给客户打电话催收欠款,第一次打电话俗称一催,如果客户不还,将在一段时间内再次给客户打电话,俗称二催,按此操作,还有三催。
    委托律所催:如果多次催收,客户仍不还款,银行就会将催款业务打包给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采取发律师函等方式向客户催收欠款,这个过程业内俗称为文催。

  •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 1、一方婚后贷款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则在离婚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判给丈夫,而婚后用共同收入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买房子贷款延期,要不要交违约金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对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多少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即可。
      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称为法定违约金。
    我国对法定违约金规定了固定比率和浮动比率两种。前者指逾期交货或延期提货的应按货款总额(指实际逾期和延期部分)以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后者则是只规定违约金的最低和最高百分比限额,具体由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确定。
    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有许多规定,订立合同时必须依照订立。即使合同签订时不写上,处理纠纷时仍应按规定办理。法定违约金又称为强制违约金,它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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