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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协议离婚,房子所有权归我,但房产证微别人借银行抵押贷款,户头又晨男方的,款赔不掉房产证拿不出来,无法过户在我名下,怎么办?我与丈夫协议离婚,房子所有权归我,但房产证微别人借银行抵押贷款,怎么办?

离婚 2019-08-14 07: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抵押中的房产若要办理过户有四种方法
    方法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买卖双方在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
    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
    1、若银行能够同意产权变更,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变更登记。
    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携带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房产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2、若银行不同意变更,买卖双方需要按照方法一进行过户。先向银行赎楼,即先将欠银行的钱还清,如果业主自己资金不够,可请担保公司为你赎楼,赎楼后可过户。
    方法三:赎楼。
    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
    方法四:我国法律不支持签协议过户。若是买卖双方觉得这种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谱的中介公司办理。
    买卖双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续费让中介垫资进行解贷,卖方拿到房产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买方再进行按揭还中介公司资金。
  • 二手房过户房产证的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要进行房产交易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的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去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是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购房合同等相关的证件和资料。
    (2)买卖的双方要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以后,应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以后就可以去办理过户的手续了。当地的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的卖契,原则上来说房产证是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的。
    买卖的双方或者是一方的因故不能去办理买卖的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人去代为办理的。
    (3)办理完房屋买卖的过户手续以后,买方应该拿着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 房子在按揭中也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不需要公证,按揭贷款中介房子过户方法如下:
    买卖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买卖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银行放款;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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