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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卧病不起,无法自理,我母亲没有和父亲离婚,母亲已经一个月没管过我父亲,现在父亲的生活由我照顾,目前状况良好,我的母亲是否构成遗弃罪,如果有罪,谁有权起诉我母亲遗弃罪我父亲卧病不起,无法自理,我母亲没有和父亲离婚,是否构成遗弃罪,谁有权起诉我母亲遗弃罪

离婚 2019-07-15 0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指出: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危害严重的遗弃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二:《婚姻法》十七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三:综上简析,在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情况下,其中一方虽没有亲身抚养未成年子女,但在另一方的收入及家庭财产为子女生活费用的支出中,有未亲身抚养孩子一方的财产部分,应视为已提供了抚养费用的责任,在其没有驱赶逼迫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情况下,也没有其他构成遗弃恶劣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情况下,不能认定为遗弃罪,不能起诉其遗弃罪。
    反之,如果有未提供抚养费用、遗弃行为,且情节后果严重,则可依法追究其遗弃罪的法律责任!
  •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因此,老人必须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行为人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且其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认定是遗弃罪的,可以依法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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