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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公司职工,两年前领导交办了一个事情,我录入信息时,错录了别人的电话号码,后来那个人找到了我,我就更改了,后来那个人说这个事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他老是接到骚扰电话,要求赔款12万,我拒绝了,他把我起诉了,民事诉讼,我认为自己已经有了改正!请问我如何才能胜诉,公司有责任么?我是一个公司职工,他老是接到骚扰电话,他把我起诉了,请问我如何才能胜诉,公司有责任么?

肖像权 2019-09-18 0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对方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对于骚扰电话,您可以先进行录音再报警。如果可以设置电话拦截,可以采取措施解决。如果您对方的诽谤、诋毁、污蔑严重损害您的名誉,造成您的社会影响和评价下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您可以持相关的录音等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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